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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星火计划农民
科技培训星火学校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:
为贯彻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三中全会、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科学发展观,切实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,提高广大农村劳动者的增收致富能力,科技部、农业部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、共青团中央联合启动实施了“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”。为实现专项行动提出的“县县有星火学校、乡乡有星火课堂、村村有星火带头人”的目标,建立健全农民科技培训体系,我办启动了星火学校建设工作。
根据《关于印发“星火学校建设实施方案”的通知》(国科星办字〔2004〕4号)的部署,各地组织了第一批国家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的申报、评审和认定工作,并已报送我办备案。第一批国家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学校共计629所,现将名单予以公布。
国家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实行三年期考核制度,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动态调整,优胜劣汰。请各地按照《星火学校建设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切实强化组织领导,加强引导支持,规范过程管理,确保星火学校的健康良性发展。国家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牌匾由我办统一监制。请各省(区、市)星火计划主管部门在收到本通知后,严格按照本通知明确的名单,制作牌匾,颁发给星火学校依托单位,并将牌匾制发情况函告我办。国家星火计划农民科技培训星火学校证书另发。
二OO四年八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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